桦南县纪委监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35个基层党委(纪委)制度,开展“一帮助、两检查、三指导”,进一步提升基层纪委执纪能力水平。
一帮助即加强沟通联系,经常听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两检查即强化对所联系单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党风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所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指导即指导所联系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所联系乡镇纪委按照佳木斯市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方面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落实“三转”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指导所联系纪委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和信访线索处置、查办工作。
截至目前,帮助基层党委(纪委)协调解决实际困难8件,检查发现问题20个,指导整改问题15次。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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