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书记徐建国批示,佳木斯市人社局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成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工作督查检查专班,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工资保障金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检查。
3月1日,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白耀光组织督查组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培训、动员部署工作会议,要求督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一是坚持工资保障金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发挥工资保障金在预防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中的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压实责任,查清问题。对工资保障金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专题报告。三是遵守工作纪律,各督查组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会上,市人社局副局长、市就业局长张孝位组织督查组成员开展了工资保障金管理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国办发[2016]1号文件、黑政办发[2016]94号文件精神,并就工资保障金管理典型案例进行研讨交流。
责任编辑:邵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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