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人民检察院“五项措施”

来源:佳木斯郊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省市检察院关于电子卷宗系统的部署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探索检察信息技术在办案实践中的运用,结合本院实际,扎实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工作,检察长李铁民要求,案管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担当的意识、扎实的行动,不折不扣地执行省、市检察院的决定,认真做好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硬、软件设施建设。院领导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工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了全力保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参数配置硬件设施,专门配备了制卷室并安装3组1080P全高清摄像头和不间断电源,对整个扫描制卷操作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配置了高性能计算机和扫描速度达100页/分钟的高清扫描仪等设备为开展好电子卷宗系统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夯实电子卷宗硬件基础条件后,技术科系统管理员按照要求完成电子卷宗系统客户端的系统软件安装,后台配置工作,确保系统运转顺畅。

  三、明确规章制度,为系统运行提供规范。院党组高度重视电子卷宗上线运行工作,把其当做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来抓。为保证案件电子卷宗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案件管理科电子卷宗制作、使用保存办法》、《律师阅卷流程》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对电子卷宗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是电子卷宗的管理、使用有章可循,为规范电子卷宗的制作、使用以及确保电子卷宗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四、熟练技术、确保规范运行。为顺利推动电子卷宗制作工作,案管部门挑选了一名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干警专门负责电子卷宗制作事宜,并积极派与参加市院组织的电子卷宗系统操作实务培训,邀请设备供应商对扫描仪的实际操作和技巧进行短期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电子卷宗系统操作规范、软件调试、格式转换以及使用要求等方法步骤,确保电子卷宗制作的规范和统一。另外,案件管理部门也要求部门内每一名干警都熟练掌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的使用,便于在遇到工作难题或冲突时,干警能分工合作,协同完成好此项工作。

  五、科学管理,提高履职能力。转变案件管理观念,首先在案件受理环节严把案件扫描关,对收到的纸质卷宗形式审查完毕后,要求送案人员陪同扫描人员进行扫描,核实无误后装订成卷,送案人员在卷宗上签字确认后再行存档备案,过程中如发现发现案卷材料有遗漏、丢失或页码不一致的双方及时进行核对、补正,提高制作质量。其次加强对律师使用电子卷宗的规范和管理,明确律师办理完阅卷申请相关手续后,律师可直接进行电子阅卷,彻底解决了以前存在的案件承办人与律师“抢卷宗”的矛盾。另外,为确保数据安全保密,还对电子卷宗的制作、使用和保密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使客观公正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得以实现。

  目前,该系统运行平稳安全,截止3月25日,我院电子卷宗系统共完成卷宗制作75卷,共5402页,未出现过错误和疏漏,为加强办案监督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评查质量,保障律师权益,规范办案流程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和夯实基础。

编辑: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