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工商局积极配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相关工作
来源:佳木斯市工商局 作者:
年初以来,市工商局按照市政府和省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工商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环境保护重污染天气治理相关工作,为市民营造安居生态环境。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煤炭市场监管督查的通知》,并转发了《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配合做好环境保护重污染天气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对组织开展次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开展全市煤炭经营企业及相关排污较大的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突出职能,强化监管作用。按区域与经营性质分层次强化了对经营煤炭企业的监管,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工商机关职能作用。加大了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各县(区)以工商所为单位,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经营煤炭及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普查,对经营企业,着重检查建立登记台账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煤炭企业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子明、情况准、数据实,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是畅通渠道,更新消费观念。该局认真细致的从工商投诉角度进行了研究和分解,要求12315指挥中心人员必须及时受理,解答清楚,职责之内的必须及时分流办理。成立督察小组,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进行进一步督办检查指导。
编辑:田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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