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佳木斯日报 作者:
汤原县为加快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将危房改造工程做为全县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做到主要领导把关、全程监督、严格验收,有效保证了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和标准。截止目前,已开工建设1820户、竣工1820户,开工率和竣工率均为100%。
汤原县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明确全县每年工作任务,并强化督查推进,成立了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切实保障改造工作顺利开展。还印发了《汤原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分解明确了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国土、规划部门减免测绘和工本费,建筑设计部门设计两套农房改造图纸,发放到各村屯供改造农户参考使用,全年免费发放《农村建筑图集》1500册,更好地服务了农户。
鉴于农村危房剩余户都是贫困户、特困户,自身无力改造住房的实际,这个县采取拆除新建、维修改造、公租房等形式进行危房改造。近两年在香兰镇、鹤立镇、胜利乡建设了“幸福大院”8处,切实解决了特困群体的保障住房问题。
汤原县还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改造建设模式,努力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危房改造机制,保障了改造建设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制定《汤原县危房改造工作考核方案》,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范围,确定了奖惩标准。
强化改造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11项技术要求标准,组织住建部门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改造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予以限期整改到位。
建立资金督查监管机制,制定出台了《汤原县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资金使用流程。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组织各级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定期、不定期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格建设程序,实行设计、审批、建设“一条龙”,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管理。
由县纪检监察、住建、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审计组全程监督补贴款发放及工程建设。各乡镇领导小组也派专人驻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建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安心工程、民心工程。
强化技术培训和档案管理,为确保危房改造的质量、提高房屋的节能标准,全县举办了2次、100人参加的危房改造培训班,对农村工匠及村镇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