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佳木斯日报 作者:
近年来,汤原县在实现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行政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并重。这个县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等,重新修订《汤原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一律经过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顾问把关、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
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结合。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方面,把握合理性、合法性,体现科学性、民主性,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已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今年共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准确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今年,清理出规范性文件46件,其中,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9件,保留20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12件,保留3件。以各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保留1件,同时,将清理结果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和汤原县政府网站进行同步公示,从根本上维护法制与政令统一。
行政权力坚持“责、权、利”统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对全县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今年共梳理编制行政权力事项2403项。在编制权力清单的同时,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项制定责任清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权力办事表单,方便群众网上下载。目前,该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
已全面完成,并在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行政权力流程图绘制工作将于11月底完成并公示。